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类别:省建厅文件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5-29 08:26:22.0   点击次数: 1152

鄂建办〔2018〕18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天门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14〕28号)和《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7年12月27日)精神,切实加强和推动全省城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有效发挥城建档案工作服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决策的作用,确保全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建档案工作领导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程序,把工程档案归集报送不良行为纳入住建领域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信用激励作用。

 二、落实城建档案工作职责

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城建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村镇建设等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能,认真做好城建档案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责任,落实地下管线覆土前的竣工测量和档案移交等制度,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督促管线普查、竣工测量、管线权属等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管线成果数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积极做好管线成果资料数据的接收、数据更新和利用,做好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升级等工作,确保城建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管理

1.切实提高依法治档水平。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依法治档提供条件,并统筹城建档案的执法工作。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城建档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管理城建档案事务,加强城建档案工作检查,积极配合住建主管部门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档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城建档案管理力度。从严把好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关。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切实落实《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等制度,确保建设工程档案归集到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主动做好宣传,提高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的工作意识,指导、督促和协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测量等工程参建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端正服务态度,讲求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3.提高城建档案信息化应用水平。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利用城建档案资源,逐步推进全省数字城建档案馆(室)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电子文件接收管理,推进电子文件的归档、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实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接收。

4.完善城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提高城建档案保管保密意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城建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对档案安全保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防档案损毁和失泄密事件发生。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加快馆藏城建档案数字化转换步伐,落实异地备份保管要求,确保城建档案的绝对安全。

5.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根据新形势下对城建档案队伍建设要求,强化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业务人员以及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城建档案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保证建设工程档案归集质量。

6.做好城建档案管理检查考评工作。省住建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全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推进全省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组织管理、设施设备、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水平。

 四、提升城建档案综合服务功能

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努力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的资源优势,拓宽服务领域。按照《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指南》的工作流程,做好城建档案的报送登记、移交接收、档案整理和利用服务工作。提供城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等业务的服务机构要符合国家保密的要求,整理、数字化加工等服务质量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确保城建档案归档质量。

 五、做好城建档案机构和经费保障工作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中,进一步理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确保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稳定。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2016〕99号文件精神,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收费项目取消后,科学合理地核定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供的城建档案整理综合服务,依据《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指南》管理流程,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双方协商并签订服务协议,取得的收入用于城建档案事业发展。

    附件:1.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doc
          2.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doc
          3.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doc
          4.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