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申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类别:省建厅文件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7-24 08:06:06.0   点击次数: 1484

鄂建文〔20193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持续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关于扎实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74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申报。2019年示范项目按照《关于申报2016年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的通知》(鄂建文〔201628号)明确的示范类型、示范条件、申报程序及要求组织申报(在厅网站上下载申报表格),申报截止时间为920日。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各地要做好遴选工作,对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投融资渠道、完成时限等主要指标进行可行性调研论证,对示范效应较好的项目,要择优组织申报。特别是对绿色生态城区项目的申报,要严格把关。

 

 二、示范创建项目验收。已竣工的示范创建项目按照《关于组织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验收的通知》(鄂建函〔2018834号)文件要求,在各市、州组织预验收后,将验收报告报送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进行审核。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在审核过程中,对预验收项目有疑义的,应进行现场审查。

 

 联系人:阮帆

 电话:87715785

 邮箱:55039005@qq.com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201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