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疗保险工作会议要求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上档升级
信息类别:相关信息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4-14 09:58:56.0   点击次数: 2475

湖北医疗保险工作会议要求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上档升级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16 

    311,全省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要求以改革创新、规范管理为主线,全面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上档升级。

  2014年,全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68.04万人、576.58万人、480.5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6%。新农合稳步推进,初步建立了全民医保体系。颁布《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出台《湖北省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经办管理办法》、《湖北省分级诊疗实施办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策内住院支付比例达到76.9%。实现了医保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3.62万人通过省政府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在武汉市区入院就医,即时结算率达到97.2%。医疗总费用9.4亿元,兑现了省政府向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试点,妥善解决了我省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伤残抚恤待遇长期未调整的遗留问题,积极开展国家工伤预防试点,实现直管市工伤康复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与医保同步结算。进一步做到惠民、利民、便民。

  2015年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保持制度定力。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风险分担的基本原则、坚持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方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健全六大机制,保持机制活力。健全合理可行的筹资机制、科学适度的保障机制、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责任(费用)分担机制、灵活有序的待遇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与保障绩效评价机制、全方位全过程的医疗和医保监管机制。三是突出六个重点,保持工作张力。第一,加强医保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利用网上监控及时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经办管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舆论监督衔接配合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工作机制。第二,进一步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严格落实总额控制、过程监督、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原则,实现在预算管理基础上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重点推进医疗费用单病种结算,严格控制转诊率、自费率,力争在2年内,将医疗保险支出的增长幅度控制在基金收入的增长范围内,在满足人们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第三,扎实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确保年内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60%以上参保,固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参保,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70.03万人。第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总结推广襄阳、宜昌等地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经验,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第五,全面推进医疗保险服务智能监控。所有的市(州)开展网上监控系统建设,对医疗服务行为实行实时监控,让医保医生不敢违规,不再违规,确保参保人的权益和基金的安全运行。第六,加快推进信息标准化建设。加强医保信息库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经办服务、推进网上医疗服务监控,更好地提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效率。

  会议指出,在新时期、新常态下,全民医保的到来,人们群众对医疗保险保障能力、便捷服务、公平性的期盼和诉求将更高。同时,随着医疗消费的过快增长和医保待遇水平的过快提高,医保基金支付压力更大;医保、医院、医药三医联动相对滞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也对基本医保构成巨大的压力。为此,要认识新形势、适应新要求,做到识变、思变、应变,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建机制、强服务,推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