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投资稳预期的实施意见
信息类别:政策法规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0-19 13:47:39.0   点击次数: 2003

鄂政发〔201840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经济运行稳中有变新形势,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定海神针”作用,提振发展信心,稳定社会预期,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推进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以下简称长江经济带“双十”工程),大力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依托“两库”平台按月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定时、定项、定向调度,决战四季度,实现谋划储备项目年度转化率不低于30%的目标,确保完成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的年度目标,推动有效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势头,以进促稳、以稳应变,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二、加大向上衔接争取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抢抓国家重大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按近期(20192月开工)、中期(2019年底开工)、远期(2020年底开工)分类施策,争取将一批储备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今年10月底前做好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争取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更多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境外债券发行额度。积极争取36个过长江通道项目、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二期、“一江三河”连通工程、天河机场一跑道大修、恩施机场迁建、荆门冷水军民合用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争取国家尽快批复鄂州机场、沿江高铁湖北段、西十高铁、宜昌至郑万高铁连接线、武汉轨道交通第四期规划、海洋核动力平台等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我省布局和建设,认真做好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组建工作,争取国家更大支持。

 

 三、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编制重点产业链投资指南,指导各地围绕集成电路、地球空间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汽车产业、数字产业、生物产业、康养产业、新能源与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补齐、壮大、拓展现代产业链条。举办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企业对接洽谈会、鄂港澳粤经贸洽谈、世界500强对话湖北、重点上市公司走进湖北项目洽谈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介会等活动,加大项目推介、招引和落地力度。对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由省级给予用地指标和占用林地指标奖励,对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由省级全额保障用地指标。省人民政府每年根据各市(州)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成效,给予适当奖励,各地参照建立奖补政策。

 

 四、多渠道保障项目融资需求

 

 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活动。今年10月底前开通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网上对接“超市”,实现项目与金融的精准对接,重点支持一批在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领域重点工程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各平台公司探索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转化为合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市场化方式开展后续融资。加快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通过政府引导基金吸引更多知名基金管理机构落户湖北。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投入。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长江经济带“双十”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全省各级政府要在今年10月底前建立并公开民间投资投诉渠道,及时回应民营企业诉求。采取多种形式,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重大谋划项目清单。继续推进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举办PPP项目推介会,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今年年底前完成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废止或者修订工作。今年10月底前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三级八同”(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结果样本),进一步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制定出台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等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对全省各开发区开展工业项目“先建后验”试点的指导督办力度。今年10月底前出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的政策措施,提前谋划永久基本农田储备。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采取一次踏勘、一次论证的方式,抓紧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入库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重大项目砂石料供应保障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拓展供给渠道,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六、强化工作督办落实

 

 省人民政府每年年初印发全省重点推进的前期和在建重大项目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节点任务,形成责任落实链条,年底严格兑现目标。省发展改革委要通过召开双月协调会,点对点、实打实地协调解决全省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纳入全省各级项目储备库,将谋划储备的重大项目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推介。省人民政府每季度通报情况,对排名前三位的市(州)和省直部门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约谈排名后三位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政策预研储备,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各项政策及时落地见效,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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