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信息类别:国部委文件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9-27 08:00:09.0   点击次数: 1470

建法规〔2019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1. 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2. 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201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