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启用 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
信息类别:省建厅文件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2-12 08:28:02.0   点击次数: 1252

鄂建办〔201838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60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和推进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严格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落实施工现场用工实名制,确保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目标。

 

 二、加快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信息数据互联共享。

 

 住建部于20181112日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各地住建部门要抓紧时间进行自建信息系统与该平台的对接;目前没有自建信息系统的地区,可对接当地人社部门开发的信息系统或暂时使用住建部信息平台。要按照《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附件2)和《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附件3)要求,于2019630日前实现与全国平台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届时,住建部、省住建厅将对各地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三、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在建工程项目覆盖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有关规定,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系会议印发了《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其中要求在建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覆盖率达到70%以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牵头作用,联合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时记录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记录等信息,到2020年底,逐步实现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从201971日起,凡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平台上线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建筑市场检查内容。

 

 各地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使用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函告省建管局市场处。

 联系方式:郭材林 027-87718709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 

          2、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 

          3、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
    以上3个附件请在住建部网址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10/t20181030_238145.html)上自行下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