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类别:省建厅文件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2-27 08:20:29.0   点击次数: 1178

鄂建办〔2019〕3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住建局),武汉市城建局:

 春节已过,各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已陆续复工,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当前是加强事故防控、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要结合节后房屋市政工程复产复工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复工高峰时段集中、新进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做好复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一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复工前要对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经施工、监理和“一体化”企业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要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的检查和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要检查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购置、更换合格的安全网、安全帽和安全带。四要对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民工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各地住建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履行复工验收程序,在项目参建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达不到复工条件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停工,待整改完成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对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各地要将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上报省住建厅,省厅将依法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四、加强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住建部门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

 

 2019年3月12日前,各地要将节后复工安全情况以及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厅安委会办公室,我厅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各地节后复工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工作另行通知。

 厅安办联系人:郭陆,电话:027-67120972,邮箱:15030118@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