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决定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全力助推创业创新
信息类别:其他文件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1-19 08:37:53.0   点击次数: 2043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系列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

原劳动保障部于2000年颁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它的颁布,对于推动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增强企业和行业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该规定已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职业资格的要求。这次废止6号令,是人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资格资质许可认定的重要措施,对于降低就业创业成本,调动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