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类别:省建厅文件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7-18 14:48:47.0   点击次数: 1652

鄂建办〔2016〕20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不断增强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8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一)已评定为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经评审属于省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绝色建筑、绿色施工等要求,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单独申报联合研制开发的工法需经联合开发单位认可;各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每项工法申报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五)工法的编写内容应完整齐全。

  三、申报省级工法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湖北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全套工法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三)企业级工法评审意见、批准文件、工法证书。

  四、申报程序:

  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申报的工程建设工法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工法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外省驻鄂企业申报的工程建设工法由工程所在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请各地按照要求,加强组织和指导,及时真做好2016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 胡丹

  电  话:027-87362418

 

  附件:湖北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doc

 http://www.hbzfhcxjst.gov.cn/UpFiles/Attach/2016/07/12/1142195138.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